2016年广州开发黄埔区来穗人员“积分入学”学历积分办事指南
编辑日期:2016/4/29 编辑:火村小学 来源: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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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高中或以上学历的积分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区招考办进行学历积分,材料不齐不予受理。
一、所需提供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或以上学历的还需要提供与证书对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广东省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是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注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的有效期从登记之日算起不得少于25天。
二、时间:2016年5月26日至6月1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50,下午2:00-16:50
三、地点:广州市萝岗区水西路12号A栋210室
四、联系电话:82111495